2019年5月29日,00后柳某入职上海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KA销售责任,两边缔结的服务左券时限为2022年5月29日至2027年6月30日,商定实施不定时责任制,月工资总数为税前8000元,另有绩效奖金。
2022年6月,柳某在脉脉平台上回搪塞于公司的言论,品评公司加班文化、不给加班费、任务分派分离理等问题,并对公司处分层提倡质疑。
2022年6月23日,公司发现上述言论后除名了柳某。
2022年6月30日,柳某央求服务仲裁,条款公司支付作歹撤销服务左券抵偿金117284元。
2022年9月1日,仲裁裁决未复旧柳某的请求。柳某不屈,告状至法院。法院审理以为,柳某的言论对公司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不予复旧其作歹撤销服务左券抵偿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