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篇博士论文的出书,博士生导师告状博士,索赔四千多万元——师生之间打起了著述权讼事。
公开出书的张术丹博士论文一书。
此案的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耕作肖海林,被告是内蒙古财经大学司帐学院副耕作张术丹。张术丹往日读博时,肖海林是她的导师。
博士毕业两年后,张术丹单独签字出书了其博士论文。肖海林得知后拿告状讼,称张术丹论文的中枢内容来自他的课题征询效果,未征得其同意私行出书组成侵权,并给他的科研带来“没顶之灾”。
“我这十多年来的征询效果都归零了,变成是对她的剽窃。”肖海林说。他告状索赔的金额合计4814万余元,被告除张术丹外,还包括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书社。
张术丹则认为,博士论文的著述权属于其本东谈主,其并未侵权;肖海林行动导师提供课题府上是辅导学生的形势,并非参与论文创作。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23年6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肖海林并非涉案论文的调和作家,但论文前三章使用了其课题苦求书的草创性抒发,组成侵权,判张术丹向肖海林书面谈歉并抵偿22万元。
一审判决书(部分)
两边上诉后,2024年6月,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定涉案论文属于张术丹与肖海林的调和作品,并认为一审的事实认定虽存在部分缺点,但判决论断正确,遂保管原判。
2024年11月下旬,肖海林告诉澎湃新闻,二审判决后张术丹已支付抵偿用度,但尚未书面谈歉,他现在正准备苦求再审。
“他抵拒我也抵拒,陈说是他的职权,亦然我的职权。”11月28日,张术丹告诉澎湃新闻,她仍是扩充二审判决,包括向法院递交书面谈歉信,“毕竟是敦厚和学生的关系……我也不好说他什么。我认为我莫得任何错”。
二审判决书(部分)
针对学位论文的著述权问题,给与澎湃新闻采访的常识产权讼师刘凯认为,学位论文著述权一般情况下归撰写的学生通盘,但如若导师进行本质性创作的,不错慑服风趣自治原则,在兼顾平允合理、不违犯法律法例的情况下,由学生、导师、学校等主体来商定论文的著述权包摄。
告状:博士毕业两年后出书论文,导师诉称其侵权索赔四千万
读博之前,张术丹是内蒙古财经大学讲师。2012年,她登科了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企业处治专科的博士征询生,师从博士生导师肖海林。
肖海林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政策系耕作。2012年,他以“变轨型高时间企业创业”的关系选题苦求北京市当然科学基金技俩,于次年获批。而后几年,他长入以“绿色变轨时间鼎新”的关系选题申诉国度社会科学基金重心技俩,并在2017年获批。
读博时期,张术丹参与了肖海林主合手的关系课题征询。
肖海林称,2012年他曾以电子邮件向张术丹发送其制定的《博士征询生行径模范》,其中第七条法例:“属于导师主合手课题下的、或导师辅导下变成的、或导师修改变成的效果,属于师生分享效果,不可独自觉表……”张术丹其时回复“会恪守该模范”;2014年他将其制定的《征询生发表效果行径模范》发送给张术丹等征询生,其中第6条法例:因导师参加了弘远元气心灵、弘扬了要道作用,征询生学位论文属于师生分享效果,导师和征询生都不可独自出书发表。张术丹其时回复称“将切实恪守”。
“这是他(肖海林)的问题。”对于往日的“师生商定”,张术丹向澎湃新闻恢复称,“他非法跟学生签定一些霸王条件。”
据肖海林先容,往日恰是有“师生分享效果”等商定,他才向张术丹提供未公诱骗表的课题苦求书等征询效果,并同意她将关系效果行动博士论文内容苦求学位。
2016年6月,张术丹提交的博士论文《绿色导向变轨型高时间居品早期粉碎者购买意向征询》通过答辩,得到中央财经大学企业处治专科博士学位。毕业离校前,张术丹向中央财经大学藏书楼提交了学位论文守秘苦求表,苦求将其博士论文守秘(守秘级别为里面,守秘期限为5年),守秘意义处载明:“本论文为导师课题效果,特苦求守秘。”
博士毕业后,张术丹回到内蒙古财经大学任教。
2018年8月,张术丹的博士论文原文由经济科学出书社出书刊行,封面签字“张术丹 著”,并标注“内蒙古财经大学司帐学术文库”。该书的出书得到内蒙古财经大学的经费资助。全书约20万字,订价40元。
2020年8月,肖海林得知张术丹出书博士论文一事。此外他还发现,早在2016年7月,张术丹以《绿色导向变轨型新址品早期粉碎者购买意向模子征询》为技俩称呼,苦求内蒙古当然科学基金技俩;2017年,张术丹还发表了2篇对于新址品购买意向模子的论文。
肖海林认为,张术丹出书的博士论文、基金技俩课题苦求书以及发表的2篇论文,其中枢内容均来自他的草创性征询效果——关系的课题苦求书;张术丹违犯此前商定,私行出书论文等行径滋扰了他的著述权。
“这对我来说是没顶之灾。”肖海林说,张术丹将课题征询效果“占为己有”出书、发表后,让他2012年以来的征询效果变成了是对张术丹的“剽窃”,“一皆效果失去正当性”。
2021年6月,肖海林向法院告状张术丹,同期将内蒙古财经大学、经济科学出书社列为被告。他要求张术丹等被告登报谈歉,抵偿各项蚀本(包括填平性抵偿、处分性抵偿等),共计4814.9875万元。
一审:导师被认定并非调和作家,博士侵权被判赔22万
这起著述权纠纷案件,由北京市海淀区东谈主民法院一审。
原告肖海林诉称:涉案博士论文是他主创的课题效果,中枢内容由其草创,包括未公诱骗表的两项蹙迫效果;张术丹曾作出承诺却私行以个东谈主情势签字出书,滋扰了他的著述权;张术丹的关系课题苦求书和发表的两篇论文亦组成侵权。
被告张术丹辩称并未侵权。她认为,根据耕作部关系文献,学位论文的著述权包摄于学生。她的博士论文系其落寞完成,不属于师生调和作品,著述权属于其本东谈主;肖海林在其论文写稿经由中进行辅导,系履行导师的教授职责。
张术丹还认为,肖海林要求其承诺恪守的“师生分享效果”等“科研公约”,是对学生的隔离理敛迹性条件,拒抗当代学术目田的耕作理念,存在显明个东谈主主见,“这些商定是无效的”。
对于另外二名被告,肖海林认为,内蒙古财经大学将涉案博士论文——中央财经大学的博士论文,纳入“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术文库”并资助出书,而经济科学出书社在出书经由中也未尽到审查义务,“这两个单元与张术丹共同实施侵权”。
内蒙古财经大学认为,张术丹读博系其委用中央财经大学培养,她读博时期的科研效果应包摄于内蒙古财经大学,或经其同意包摄张术丹本东谈主;本案被告方并未侵权。
经济科学出书社辩称,其在出书经由中已履行合理注风趣务,涉案博士论文仅印刷了1000本,销售403本,回款8000多元,未售书本在本案发生后仍是下架。
涉案博士论文一书的目次(部分)
经过审理,海淀区法院认定张术丹是其博士论文的作家,而肖海林并非调和作家。
一审判决书骄横,海淀区法院认为,博士论文是张术丹得到博士学位必须落寞创作完成的,肖海林负有辅导其征询创作的导师职责。因此,不可因为张术丹参与肖海林课题征询并承诺恪守师生分享效果的商定,就认定二东谈主存在共同创作博士论文的合意;亦不可因为肖海林允许张术丹在论文中使用他的课题苦求书内容,就认定二东谈主存在共同创作行径。
一审法院认为,尽管肖海林并非张术丹博士论文的调和作家,但张术丹使用肖海林课题苦求书内容并出书刊行博士论文,组成侵权。
“肖海林允许张术丹在博士论文中使用其苦求书内容时,附加了使用条件,即不得对外公开以影响其课题技俩申诉。张术丹亦对此明确知道并承诺恪守。”法院认为,张术丹出书的博士论文,前三章使用了肖海林课题苦求书的草创性的具体抒发,且未添加任何标注,侵害了肖海林著述权——包括签字权、发表权、复制权和刊行权。
对于张术丹苦求内蒙古科学基金项主见课题苦求书,以及2017年发表的2篇论文,一审法院亦认定组成侵权。
海淀区法院认为,另外两名被告——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书社,不具备侵害肖海林著述权的主不雅过失,不喜悦担法律职守。
在经济抵偿方面,肖海林提议的抵偿诉求达四千多万元,包括多项处分性抵偿,还触及“被张术丹占有2项相称蹙迫效果的市集价值”,以及他十余年课题征询效果被“清零”并变成“剽窃”、关系课题技俩被“闷杀”、出书专著流产、基金技俩投标失败、因精神崩溃导致面瘫、改日预期收入减少等。不外,他的多半抵偿诉求未得到法院复古。
海淀区法院认为,在案凭证不及以讲明注解肖海林课题技俩无法结项等蚀本已实践发生,亦不及以讲明注解其办法的高额蚀本与本案被诉行径之间有因果关系,处分性抵偿和精神蚀本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该院将肖海林的蚀本“裁夺为20万元”,将其合理开支裁夺为2万元。
2023年6月,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张术丹就出书博士论文的行径向肖海林书面赔礼谈歉,并抵偿经济蚀本及合理开支共计22万元。
二审:涉案论文系师生调和作品,一审存部分缺点仍保管原判
一审判决后,肖海林、张术丹均提议上诉。
二审经由中,肖海林仍称原审三名被告均组成侵权。他认为,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诉讼代理东谈主在法庭上“代表学校25000名师生”向张术丹暗示“慰问”,这是为学术怪异“背书”。
内蒙古财经大学、经济科学出书社和张术丹均称未侵权,请求驳回肖海林一皆诉求。
行动此案二审法院,北京常识产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博士论文的著述权包摄是本案争议焦点。
依据著述权法的法例,调和创作的作品由调和作家共同享有著述权;调和作家需要参与创作,主不雅上有共同创作的合意,客不雅上实施了共同创作的行径。
二审法官领会了涉案博士论文的变成经由:论文选题是肖海林行动导师为张术丹指定,该论文的征询场地是肖海林积年征询课题一部分,论文初稿、修改、定稿的经由均有肖海林告成参与,“且这种参与并不单是是行动导师的学术性辅导,肖海林将我方的多份课题苦求书发送给张术丹以在论文中告成使用”。
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为,张术丹对于肖海林参与论文创作以及师生分享效果的商定是知道且同意的,两边就共同创作、分享效果终了主不雅上的合意,客不雅上亦进行了共同创作,“该博士论文属于张术丹与肖海林的调和作品”。
二审判决书载明:“一审法院对于博士论文属于张术丹个东谈主作品的认定错误,本院给予篡改。”
北京常识产权法院认为,张术丹未经肖海林同意出书博士论文,且签字为她个东谈主,违犯两边商定和法律法例,组成侵权,“一审判决事实认定虽存在部分缺点,但判决论断正确,应给予保管”。
2024年6月,北京常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保管原判。
据肖海林知道,二审宣判后,张术丹按判决支付了22万元抵偿用度和关系诉讼费,但于今未进行书面谈歉,他将提议强制扩充苦求。
11月28日,张术丹告诉澎湃新闻,她仍是扩充法院判决,书面的谈歉内容也已提交法院:“我详情是抵拒的,但法院二审是终审,是以我必须扩充呀。”张术丹坚称,其出书博士论文并未组成对肖海林的侵权,“毕竟是敦厚和学生的关系……我也不好说他什么”。
在采访中,肖海林向澎湃新闻暗示,二审证据他行动调和作家,是涉案博士论文的职权东谈主之一,那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书社未经其许可发表或出书论文就组成侵权。
“这个案子不单是是我个东谈主的讼事,还触及征询生培养政策、科研诚信和行业模范的问题。”肖海林称,二审遗漏侵权抵偿诉求,判决抵偿数额过低,他已向法院提交《判后答疑苦求书》,并准备苦求再审。
这起导师告状学生的著述权纠纷,反应了一个现实问题——学位论文的著述权到底归谁通盘?
给与澎湃新闻采访时,北京市中闻(长沙)讼师事务所的常识产权讼师刘凯认为,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著述权应归撰写学生通盘,“学生的毕业论文既不属法东谈主作品,也不属于职务作品。完成论文后,学生自动得到该论文的著述权”。
辅导学生进行论文创作的导师,是否享有一定的著述权?刘凯认为,导师一般被视为提供赞成职责的东谈主,不可享有学生论文的著述权。然则,如若导师对论文进行了本质性创作,不错慑服风趣自治的原则,在兼顾平允合理、不违犯法律法例的情况下,由学生、导师、学校等主体商定论文的著述权包摄。
刘凯教唆,学生在论文中使用辅导敦厚或他东谈主的征询效果时,一定要模范、合理、截止地援用并进行标注,以免激发侵权纠纷。
海量资讯、精确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职守剪辑:刘万里 SF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