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讼师事务所对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推进大会的法律看法书)
北京市嘉源讼师事务所对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推进大会的法律看法书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决策召开本次推进大会。本次推进大会的召集东谈主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公告了《对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推进大会的奉告》,该会议奉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分、方位、会议审议事项、推进大会投票着重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作为、有关方式等事项。 本次推进大会接受现场投票与齐集投票联贯结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4日下昼14:30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配置区昌无际街21号举行。齐集投票时分为2024年12月4日上昼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分为2024年12月4日9:15-15:00。出席本次推进大会的推进、推进代表以及通过齐集投票的推进统共180名,代表股份355,365.032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和的78.7857%。
本次推进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对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 选举赵瑞华先生、李永乐先生、梁曙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处董事。 - 选举吴文刚先生、吴武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处董事。 2. 《对于更动的议案》 3. 《对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第(2)项议案为相配决策议案,应当由出席推进大会的推进所握灵验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3)项议案为广博决策议案,应当由出席推进大会的推进所握灵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凭据统计的现场及齐集投票成果,本次推进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获通过。
综上,本所合计,公司本次推进大会的召集、召开款式、召集东谈主和出席会议东谈主员的经验及表决款式妥贴《公司法》《推进大会功令》等法律法则和《公司限定》的限定,表决成果正当灵验。